近日,河南省鄭州市的中原工學院亞太國際學院學生向媒體反映,該院多名學生畢業時因為有課程補考沒有通過,校方說需按一個學年繳納學費一萬六千元。
學生怎么說:
中原工學院亞太國際學院四年級的幾位男生表示,前段時間接到學校方面的通知,以前學分不夠補休學分的制度將被取消,取而代之的延長學制政策,也就是說即使有一門課考試不合格,除了延期畢業外,還需要繳納高額的學費。
中原工學院亞太國際學院2011級的學生小于稱,自己本該在去年畢業,不過因一門功課掛科參加了補考,補考仍然沒有通過。隨后,輔導員稱學校出了新規定,從2016年開始,學位發放不再與25個學分掛勾,不管是掛幾科,只要在畢業補考時沒有通過,來年就需要上交一年學費1.6萬元。
小于認為,一門功課沒有通過重修就可以了,為什么要收一整年學費呢?
校方說:
中原工學院亞太國際學院的學生工作處呂繼東稱,畢業時學分不夠的,需要申請延期畢業,這的確是今年中原工學院頒布的新規定。這個規定是中原工學院做出的,他們只是負責執行。學校每個學期對于每一個考試不合格的同學,在下一學年同樣的學期里給他一次重修的機會。
張姓老師稱,根據相關法律政策,他們對于延長學制的收費標準已經在公告欄里進行了公示,所以并不能認為是新規定。
中原工學院教務處教務科一位負責人則給出了另外一個解釋:如果是留級的話,需要交一年的錢,如果是延期畢業,只用交沒考過的課程的錢。
據悉,中原工學院曾下發《關于印發的通知》(中工教〔2008〕5號),文中規定,對于申請延期畢業的學生,秉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對學費適當減免,其學費由基本費和學分修讀費組成,但上限不能高于一學年的學費。
當地管理部門:
河南省發改委負責高校收費管理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并沒有收到過中原工學院亞太國際學院關于“延期畢業生”如何收費問題的報告。
河南省教育廳高教處表示,已經關注到此事,并積極了解相關情況。
此外,根據河南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出臺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高校收費管理的通知》,按照學分制收費的學校,對所選課程考試未及格的學生,要免費提供一次補考機會。學生補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學習該門課程,學校可按不高于該門課程學分收費標準收取學費。
網友說:
對于重修費一萬六的說法,各方網友也有不同看法。



延期畢業、重修及補考按照目前報道中各方描述,這幾位學生的情況應屬于:畢業將至,因為掛科補考未通過,而導致了延期畢業及費用的增加。
延期畢業:延期畢業是指根據學籍管理規定,基本學習期限已滿、因故未能如期畢業,經學校批準同意延期畢業的學生。
教育部官網上,也有以博士為例,對于延期畢業及收費的相關問答。

重修及補考:大學考試某一門課未通過(一般是必修),下一個學年重新上這門課,并重新考試稱為重修。
大多數高校都采取這樣的策略:當一位同學在期末考試中有多科不及格,在下一學期開學第一周給予補考機會,若該同學在補考期間把不及格的科目補考及格則不需要重修,但假如有超過一定數目的學科還不及格則要重修這些課程。或者在四年下來還有沒過的科目則在畢業前需要重修并參加考試及格后才予以畢業。
掛科后,到底怎么收費?
事實上,對于掛科之后如何收費,是很多同學關心的問題。
教育部網站上也有針對這個問題的回答:

根據《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做好2005年高等學校收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財[2005]10號)和《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的有關規定,高校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學費、住宿費和考試費三類,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重修費。
(教財[2005]10號)還明確規定:“轉專業費”、“贊助費”、“擴招費”、“定向費”、“跨地區建設費”、“專升本費”、“假期住宿費”、 “補考費”、“重修費”等是不得收取的。
改按學分制收費后,高等學校可以對補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學習該門課程的學生收取學費,但也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學校改按學分制收費,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2、高等學校不得自行改按學分制收費。經批準按照學分制收費的,學生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學費總額不得高于實行學年制的學費總額,必須給予學生至少一次補考的機會。
3、學生當年所繳納的學費可根據選取學分所需的費用收取。改按學分制收費后,高等學校可以對補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新學習該門課程的學生收取學費,學費標準不得超過原來學習該門課程的費用標準。
4、嚴禁高等學校以改按學分制收費為名,變相提高收費標準或收取其他名目的費用。
不過,目前因為沒有統一的收費標準,各個高校按學分收取費用的算法各有不同。常見的情況是80或90元/每學分。
對此,有網友吐槽,因為標準不統一,有的高校甚者要幾百元人民幣每學分,按此計算,很多在5學分以上的學科,“價格還是很昂貴的”。還有網友表示:“一個月的生活費也不過八百塊啊!重修一門,是要讓我一個月喝西北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