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去網吧不認定為貧困生?官方:指與學業無關的消費
[摘要] 陜西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當日就《陜西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辦法》回答記者提問。
陜西省教育廳網站8月30日消息,陜西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當日就《陜西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辦法》回答記者提問。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教財廳〔2016〕6號)、《財政部、教育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進一步落實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政策的通知》(財科教〔2017〕21號)和《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陜政發〔2007〕26號)有關精神,認真做好陜西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切實保證國家各項資助政策和措施落到實處,陜西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制定了《陜西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日前,陜西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下《陜西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辦法》起草過程和政策依據。
答:2007年,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陜西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暫行辦法》,至今已執行10年。隨著學生資助工作的發展和脫貧攻堅的深入,原暫行辦法難以適應新形勢、新情況、新要求。為此,我們在廣泛征求高校意見建議的基礎上起草了《辦法》,并于7月3-18日在省教育廳門戶網站公開向社會征求了意見。8月18日,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正式向社會發布了《辦法》。
《辦法》起草中主要參考了以下4個文件:
1.《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陜政發〔2007〕26號)
2. 《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陜西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陜教資〔2007〕60號)
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教財廳〔2016〕6號)
4.《財政部、教育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進一步落實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政策的通知》(財科教〔2017〕21號)
問:相對于之前的有關文件,請介紹下《辦法》修改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辦法》是在《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陜西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陜教資〔2007〕60號)基礎上,根據國家對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新的政策要求,結合我省高校的實際,進行了部分修正,主要內容由總則、認定機構與職能、認定范圍與條件、認定程序、監督與管理、附則六部分構成。
主要修改之處有10處:一是明確了認定評議小組的構成;二是新增了認定工作責任主體;三是修改細化了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認定范圍;四是新增了建檔立卡家庭學生的認定程序;五是新增了年級(專業或班級)公示要求;六是要求在評議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時,不能讓學生當眾訴苦、互相比困,在公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受助情況的內容時,不能涉及學生個人及家庭的隱私;七是要求加強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工作,并要提高資助政策及執行情況的透明度;八是要求高校要積極主動引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積極受助;九是擴充了高校制定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的參考指標;十是新增《高等學校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情況證明表》。
問:《辦法》第十二條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作出了規定,社會廣泛關注,請介紹一下相關情況。
答:《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學生或學校能夠證明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不能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各高校可根據當地經濟水平參考執行:
(一)家庭投資辦企業、擁有豪華樓房、小汽車的;
(二)經常消費高檔通訊工具、高檔電腦(特殊專業除外)、高檔娛樂電器、高檔時裝或高檔化妝品等奢侈品或有其他奢侈消費行為的;
(三)節假日經常外出旅游、消費超過當地家庭平均收入水平的;
(四)在校外租房或經常出入營業性網吧的;
(五)平時消費水平明顯高出周圍同學平均生活水平的。”
需要指出的是,這五項規定是給高校在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時提供的參考標準,強調高校可根據當地經濟水平參考執行。其中大家比較關注的第四項“在校外租房或經常出入營業性網吧的”,指的是學生無正當理由不住學校提供的宿舍而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或者學校提供有網絡學習條件但經常在營業性網吧進行與學業無關的消費活動,具體認定標準由各高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同時,《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高等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辦法,結合本校學生生源結構、學校所在城市物價水平、高校收費水平、學生家庭經濟能力及學生日常平均消費水平等因素,確定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實施細則。”專門賦予高校制定實施細則的權限,避免由于高校校際差異而在執行中出現偏差,確保在精準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基礎上,實現學生資助政策的全覆蓋。
(原題為《陜西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就高校貧困生認定辦法答記者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