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醫學部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摘要] 北京大學醫學部學科覆蓋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藥學、預防醫學、護理學等六大門類,專業齊全,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首批建設的高等學校,是我國最重要的醫學創新研究基地和高級醫藥衛生人才的培養基地之一,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發布,請同學們及時關注。
一、 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獨立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培養類型 北京大學醫學部招收的研究生分為兩種類型:一類是學術型研究生,以培養從事基礎理論或應用基礎理論研究人員為目標,側重于學術理論水平和實驗研究能力的培養,學生畢業時授予相應學科門類的學術型學位;一類是專業學位研究生,以培養高級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側重于從事實踐工作能力的培養,學生畢業時授予專業學位。 三、選拔方式 推薦免試: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在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本校及外校)中選拔優秀學生攻讀研究生學位。歡迎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與我校醫學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和免試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事宜。詳情請見《北京大學醫學部 2014 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說明》。 全國統一考試:按照國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試院統一部署進行。 四、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祖國醫藥衛生事業貢獻力量,品德良好,遵紀守法;3.考生的學歷(力)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一般應有學士學位),報考護理學專業學位研究生者須具有學士學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一般應有學士學位); (3)報考攻讀臨床醫學(或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研究方向為“臨床醫療技能訓練與研究”)碩士研究生,只限參加全國高考錄取為本科全日制臨床醫學(或口腔醫學)專業(中醫除外)的畢業生;報考專業應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4)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 9 月1 日,下同)學習或工作的人員,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可以報考醫學科學(理學)碩士學位研究生,但不能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同時還須具備以下條件:①修完本專業大學本科全部必修課程,并提交進修學校提供的學習證1明及成績單;②報考專業與所學專業及目前從事的專業相同或相近;③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 2 位);④如取得復試資格,復試時需加試兩門業務課,加試科目在復試前通知。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學校不提供獎學金。 4. 報考護理學專業學位研究生者,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在入學前通過執業護士資格考試,往屆本科畢業生要求獲得護士執業證書。 5.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6.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五、報名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考生的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采取網上報名并提交報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須如實填寫各項信息,凡有違背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填寫電話宜為手機號碼,以便接收有關招生事宜的短信通知。具體報名方式、時間、地點等事宜請于九月下旬瀏覽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3.報名后的相關材料在復試時提交,詳見第十一條。 4.報名費按照相關文件規定收取。 5.報考全國統考碩士生的考生請務必對照北醫 2014 年碩士生招生目錄,注意查看“醫學部 2014年推薦免試研究生擬錄取公示名單”(登錄北醫研究生院網頁)。特別提示: 1)不能報考已經擬錄取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的專業及研究方向; 2)招生目錄的備注中注明“推薦免試生”字樣的專業或研究方向,即使未招收推薦免試生也不能報考。 3)凡考生錯報已錄取推免生或明確注明招收推免生的專業或研究方向,相關責任自負。北醫研招辦在資格審查時將自行將考生的報考志愿在北醫范圍內按照相同或相近的專業及研究方向調整。錯報考生請自行登錄北醫研招網查看更改報考專業信息。 六、入學考試 1.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部分。 2.初試時間及要求按照國家教育部統一部署進行。 3.復試時間一般在 3 月底或 4 月初,具體說明如下: 醫學部實行差額復試,在達到復試分數線基礎上,由各學院(部)根據差額復試的比例確定考生的復試資格。復試內容包括綜合素質、外語、專業知識和實驗或臨床技能的考核,形式為筆試、口試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學生的綜合素質、綜合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動手能力等。 參加復試考生需繳納復試費,復試費標準按當年有關規定執行。 七、醫學部自命題綜合考試科目包括內容 1.基礎醫學綜合(761):含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免疫學;22.衛生綜合(一)(762):含流行病學、衛生統計學、勞動衛生與職業病學、環境衛生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3.衛生綜合(二)(774):含流行病學、衛生統計學、勞動衛生與職業病學、環境衛生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4.衛生綜合(353):含公共衛生基本知識、流行病學基礎、社會醫學;5.藥學綜合(一)(763):含有機化學、無機化學、分析化學、物理化學;6.口腔綜合(764):含口腔內科學、口腔外科學、口腔修復學、口腔正畸學、口腔組織病理學、口腔解剖生理;7.生物綜合(765):含細胞生物學、遺傳學、微生物學;8.政治綜合(767):含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毛澤東思想概論、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時事政治;9. 物理綜合(769):含力學、電學、光學、原子物理學;10.歷史綜合(773)含近代中國史、現代中國史、世界歷史;11.護理綜合(308):含護理學基礎、內科護理學、外科護理學。 八、學習方式及學習年限 研究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應用心理學專業學位、藥學專業學位、公共衛生專業學位、臨床醫學(全科醫學、臨床病理學)和護理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為 3 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在培養期間可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經考核,按比例擇優進入博士階段,實行碩博連讀;碩博連讀基本學習年限為 5 年。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采取“分段連續培養、階段考核篩選、擇優選拔進入第二階段、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的培養方式,第一階段(碩士生階段)為三年,第二階段(博士生階段)為兩年。詳情請登陸北京大學醫學部研究生院網頁,進入“管理規定”查看。 九、學費 研究生須按學年繳納學費。學術型碩士研究生 8000 元/學年/生,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12000 元/學年/生。 十、獎學金和助學金 1. 醫學部將根據國家,北京市、大學等相關文件精神設立研究獎助學金。月資助力度不低 于往年。 2. 醫學部對參與科研、教學、管理的研究生根據工作情況發放“三助”津貼,99% 的碩士 生可獲此津貼。人事檔案不轉入學校的學生其助學金由導師視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十一、就業 人事檔案不轉入學校的研究生,畢業后應回原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學校不負責就業派遣。如原為在職人員,在學習期間發生原單位由于撤銷、合并不能接收,由學生自謀職業。其他研究生按國家和學校有關就業政策辦理。 十二、資格審查 報考資格審查在復試時進行。考生經考試獲得復試資格,接到復試通知后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未注明項均一式兩份): 1.《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登錄北京大學研究生教育招生網查看《關于登錄北京大學研究生教育招生網打印《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的公告》中的登錄規則下載打印。 網址:http://admission.pku.edu.cn2.個人陳述:登錄北京大學研究生院網頁→碩士招生,下載“北京大學 2014 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個人陳述”。 3.大學本科成績單:非應屆生加蓋母校教務部門或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應屆生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免交,待錄取后,入學報到時查驗)。 5.已完成的科研成果、其它獲獎證書等(一份)。 6.同等學力考生必須提供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的學術論文(一篇以上)。 以上材料必須真實,否則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報考材料按順序左上角裝訂,并列出目錄,分別裝訂成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材料中凡屬原件部分(即簽字或加蓋公章部分)均訂在一份中,其中第5項只訂在復印件中。 在復試時原件交北京大學醫學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另一份復印件面試時交面試小組。 報考材料一經提交,恕不退還。 十三、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復試時在醫學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 十四、調劑錄取 1.醫學部各院系內各招生專業名額可根據生源情況及相關規定相互調劑。 2.達到教育部當年公布的復試基本線,而未能被我校錄取的考生聯系、調劑到其他院校。在每年達到教育部復試分數線而未被北醫錄取的考生中多數被調劑錄取到其他院校。 十五、違紀處罰 如發現考生有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行為,我校將通知其所在單位,并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十六、醫學部不出售歷年考研試題,不舉辦考研輔導班。 十七、特殊說明 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結束后,將在北京大學醫學部研究生院網頁公布北京大學醫學部接收推免生情況,請予關注。 十八、招生信息與咨詢 1.北京大學醫學部研究生招生相關信息均在網上發布,考生需及時瀏覽北京大學醫學部研究生院網頁(www.bjmu.edu.cn→人才培養→研究生教育),查看招生相關信息、學院專業介紹、招生咨詢問題等。 咨詢電話:(010)82802337,82802338 十九、醫學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 38 號北京大學醫學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191 二十、如在 2014 招生年度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作出相應調整,并及時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