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研究生培養變革
日前,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了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以下簡稱“培養方案”)和《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的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就此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制定《培養方案》和《試行辦法》的背景及過程。
答: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關于“建立適應行業特點的人才培養制度”的要求,2014年11月27日,教育部會同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和印發了《關于醫教協同深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三階段有機銜接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標準化、規范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體系。近期任務為加快構建以“5+3”為主體的臨床醫學人才培養體系,即5年臨床醫學本科教育后,再加3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或3年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此外,為服務我國中醫藥事業發展對中醫專門人才的迫切需要,完善中醫人才培養體系,創新中醫人才培養模式,提高中醫人才培養質量,2014年11月6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中醫專業學位設置方案》,中醫專業學位從臨床醫學專業學位中分離,獨立設置中醫博士、碩士專業學位。因此,有必要對1998年和2000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分別審議通過的《臨床醫學專業學位試行辦法》和《口腔醫學專業學位試行辦法》中的相關內容進行修訂,進一步明確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要求以及臨床醫師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有關碩士專業學位條件,促進我國臨床醫學專門人才培養的標準化、規范化。
文件起草過程中,廣泛聽取各方意見。一是在2014年初,委托全國醫學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組織有關高校和專家研討,并提出意見和建議。二是在教育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召開的“醫教協同深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改革工作推進會”上,提交會議代表討論和征求意見。三是廣泛征求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部內有關司局以及有關培養單位意見。
問:《培養方案》主要特點有哪些?
答:《培養方案》是對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培養目標與要求、招生對象與入學方式、學習年限與培養原則、課程學習與考核、臨床能力訓練和考核、科研與教學培訓、學位論文與答辯、學位申請與授予、分流機制、組織管理等10個方面。相比原培養要求,《培養方案》更加突出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人才培養的標準化、規范化,主要特點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明確培養目標為培養熱愛醫療衛生事業,具有良好職業道德、人文素養和專業素質的能獨立、規范地承擔本專業和相關專業的常見多發病診治工作的臨床醫師。
二是明確招生對象為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定專業的應屆或往屆本科畢業生,已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進一步規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對象應符合相對應的臨床、口腔和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三是明確培養方式采用理論學習、臨床輪轉與導師指導相結合,以臨床輪轉為主。規定臨床能力訓練應在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中醫藥管理部門公布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進行,實際培訓時間不少于33個月,并嚴格按照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過程考核和結業考核進行。
四是明確學位申請與授予條件。學位申請人須通過課程考核、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并通過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合格的畢業研究生可取得4證,即《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醫師資格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問:為什么在《培養方案》中增加分流機制?
答:從2015年起,所有新入學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也是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住院醫師。考慮到少數研究生可能未通過醫師資格考試,或者不能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或者不適宜繼續攻讀等情況,為平穩推進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切實保障學生權益,《培養方案》專門建立了對研究生管理的分流機制。涉及以下三種情況。
一是對于在第二學年未獲得《醫師資格證書》的研究生,可安排其轉為學術學位研究生進行學習。
二是對于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未通過學位課程考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核或學位論文答辯者,可適當延長學習年限。
三是對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獲得《醫師資格證書》、完成學位課程考核,但未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可對其進行畢業考核和論文答辯,準予畢業。畢業后三年內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可回原學位授予單位申請碩士專業學位。
問:《培養方案》對培養單位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培養方案》明確要求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采用理論學習、臨床輪訓與導師指導相結合的方式,以臨床輪訓為主,對培養單位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加強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建設的銜接,并根據基地條件制定年度研究生招生計劃,確保研究生能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二是要組建醫學院教師和基地帶教教師相結合的教學與導師團隊,推動課程教學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理論學習緊密結合。三是要科學合理設置課程,改革教學方式和評價標準。培養單位應遵循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學的培養特點開設課程,滿足碩士生必須具備的知識結構并達到學位授予以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要求。四是要結合臨床實踐,加強對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養和學位論文工作的指導。
問:《試行辦法》比原有規定做了哪些改變?
答:1998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臨床醫學專業學位試行辦法》明確規定,在職臨床醫師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需獲得醫學學士學位后,再從事臨床醫療工作至少3年,完成二級學科臨床能力訓練,結束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第一階段并通過考核。同時,申請人須通過在職人員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課程水平全國統一考試。修改后的《試行辦法》在申請資格、考試內容以及對臨床能力考核認定等方面有較大改變。一是將“申請人為本科畢業后從事臨床醫療工作至少三年”,修改為“正在接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住院醫師或已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臨床醫師”。二是以臨床專業知識及其實際運用為重點,組織同等學力人員申請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外國語水平及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三是申請人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并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學位授予單位則認定其通過臨床能力考核。
《試行辦法》更加結合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人員的特點,有利于在職臨床醫師盡早申請碩士學位,有利于促進學位授予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有機銜接。
問:對實施《培養方案》和《試行辦法》還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一是會同全國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和全國中醫、中藥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進一步做好宣傳工作,讓有關培養單位充分領會《意見》精神,明確改革的主要任務,讓有志從事臨床醫學工作的學生,深入了解有關政策。二是指導有關培養單位根據新的文件要求,抓緊修訂本單位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和以同等學力申請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辦法。三是會同國家衛生計生部門,研究加強培養單位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的進一步銜接,確保研究生培養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有機銜接落實到位。四是通過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加強對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授予質量的檢查。
變化四:學位證書將由學位授予單位自行設計印制
日前,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頒發給博士、碩士和學士學位獲得者的學位證書由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設計印制,其不得使用國徽圖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印制的學位證書不再使用。